1949年7月14日至8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,《人民日報》、《解放日報》、《新華日報》等國內各大報刊刊登了中國人民政治協(xié)商會議籌備委員會征集國旗圖案的啟事。一個月后,籌備委員會共征集到來自全國各地,港澳及海外地區(qū)寄來的應征圖案 3012 幅。
后于9月開議時,審核通過的共有38幅,最后敲定8幅國旗樣式作為備選國旗。當時最受歡迎的是草案一的設計。該設計以紅底配上黃星,以及一條代表黃河的黃條而成。紅底與黃星為征求新國旗設計稿的必備基本要素,黃星代表共產黨或中國人民。
但部分人士認為,中國并非只有黃河一條大河而已,于是衍生出另外兩個草案,草案二是二黃條代表黃河,長江,草案三則是三黃條代表黃河,長江,珠江。但張治中向毛澤東表示,黃條分割紅地,如同國家被分裂,應另選作品。接下來選中了五星紅旗。
五星紅旗是由上海市民曾聯(lián)松所設計,原本的圖樣如草案四,構想主要是表現(xiàn)出中國四個主要社會階級工人階級、農民階級、小資產階級、民族資產階級團結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;另一方面,也隱喻以漢族為中心,其他滿、蒙、回、藏等四族共同統(tǒng)一在中國內的含意。但由于五顆星自上而下排列,似乎隱含階級地位之分,于是改為環(huán)繞大星的設計,并在大星中加入了鐮刀鐵錘的標志。后來毛澤東將鐮刀鐵錘標志刪除,因為一來中共自我定位為人民民主政權,而非社會主義國家,故不宜放入代表社會主義的象征;二來考慮既已用四顆小星表示工、農、士、商平等,若再加入工人與農民的象征物,似乎又變得不平等了。國旗就此定案。
在全國政協(xié)第一次全體會議上,五星紅旗獲得毛澤東主席,周恩來總理和會議代表一致通過,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的國旗。
1949年10月1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,第一面五星紅旗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升起,標志著五星紅旗成為新的中國國旗。
編輯:燕飛 |